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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设置规范

发布时间:2019-04-24  作者:金能电力   来源:金能电力 点击:
    4.1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分类
    根据自然保护区设施用途,将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分为保护管理设施标识、科研监测设施标识、宣传教育设施标识、生态旅游设施标识、公共服务设施标识(附录 A)。
    4.2 自然保护区界桩材质
   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除特殊规定外,尽量选用木材、石材、金属、聚酯材料、木塑材料等天然材料或可回收材料,并具有防潮、防腐、防晒、防冻和坚固等耐用特性。区碑、界碑、界桩应采用花岗岩。
    4.3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格
    4.3.1 按照 GB/T1556.1—2007 中 7.4.1 的规定,标识的最小规格应根据标识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,其计算公式为:
    a=25L/1 000
    式中:
    a——标识规格,单位为米(m);
    L——最大观察距离,单位为米(m)
    4.3.2 除正文中特殊规定外,标识的规格应按附录 B 执行;当标识为长方形时,其宽度参考附录 B 中规格,长度为宽度的 2-3 倍为宜。
    4.4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字体
    标识的中文一般采用黑体或宋体,西文和阿拉伯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。
    4.5 自然保护区界桩颜色
    文字与底色对比鲜明,色调和谐,主要为红色、绿色、白色、蓝色、黑色、棕色、褐色、黄色等。除文中有特殊规定的标识外,标识底色为绿色,文字和图案为白色。
    4.6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形状
    除文中有特殊规定的标识外,标识外形采用长方形;图案标识单独使用时,采用正方形。
    4.7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地理坐标
    区碑、界碑、界桩应标注经纬度,其它设施标识可选择标注。有条件的应在界碑、界桩中安置定位芯片。
    4.8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区徽
    区碑、界碑、解说性标牌等应印贴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、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区徽以及具体的自然保护区区徽;其他设施标识可印贴具体自然保护区区徽。
    4.9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二维码
    科研监测设施标识中的生态定位监测站、关键物种监测点、土壤监测点等宜设置二维码;宣传教育设施标识里的解说性标牌应设置二维码;生态旅游中的生物观赏点标识等宜设置二维码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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